霸州市人大2015年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霸州市人大办公室概况 一、主要职责 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 第二部分 霸州市人大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 一、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、收入决算表 三、支出决算表 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(没有收支) 第一部分 概况 一、主要职责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,霸州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: (一)在本行政区域内,保证宪法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; (二)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; (三)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; (四)讨论、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、经济、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民政、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; (五)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,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预算的部分变更; (六)监督本级人民政府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,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; (七)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; (八)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; (九)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;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,从本级人民政府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;决定代理检察长,须报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; (十)根据市长的提名,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、局长的任免,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; (十一)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,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庭长、副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,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; (十二)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;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庭长、副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,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的职务; (十三)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; (十四)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。 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霸州市人大办公室预算为本级决算,没有下属单位。 第二部分 霸州市人大办公室2015年决算说明 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599752.6元,支出总计4649752.6元 二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99752.6元,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297977元,项目支出1301775.6元。 三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06904.45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329348.72元。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为0元, 四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(一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。 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4540.5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决算0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31376.5元,公务接待费决算3164元。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,进一步从严控制“三公经费”开支。 (二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。 1.因公出国(境)费决算0元。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差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 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出国(境)团组0个、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(境)团组0个,全年因工出国(境)团组共计0个,累计0人次。 2.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31376.5元。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。 3.公务接待费决算3164元。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其中: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64元,接待5批次、46人次。 外事接待支出0元,接待0批次、0人次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我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,详情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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